王姐家月嫂干到第十天突然说家里老人病危要走,工资该结多少?双方当场就掐上了!月嫂掰着指头算:“我24小时熬了整十天!得按整月一万二除以30天,付我四千!”王姐气得拍桌子:“你走了我还得常设找替工,多花的钱谁担?”月嫂没做满一个月结账这事儿,真不是拿盘算器除一下那么浅易! 客岁我帮街坊处理过三起这种胶葛,今儿把里头的弯弯绕绕掰碎了说透,教你在工资单上不吃哑巴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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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形一:签了公约但干不满7天
这种最麻烦!我见过月嫂试用两天嫌娃难带就要跑路,雇主扣着行李不让走。中心看公约有没有写“适应期规则”!正规公约素日注明:
- 3天内停滞:按天结根基工资,雇主不用付服侍费(中介收钱该干的活没实现!)
- 第4-7天停滞:逐日工资=月工资÷26天×70% (扣30%违约金补雇主找人的空档损失)
举一个实案:请了26天/9800的月嫂,第5天下户。结算公式:
9800÷26天=376.9元/天 × 5天 × 70% = 1319元(而非直接1884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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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形二:干超15天后突发状况
熬过大半个月最容易出幺蛾子!上月妹夫家月嫂第20天摔骨折歇工,中介硬要收全款。记着这条铁律:超过公约期2/3的天数,必须协商扣违约金! 重点看两点:
- 歇工原因谁致使?月嫂抱病/家事属于客观因素,违约金别超10%(比如说剩6天未服侍,扣9800÷26×6天×10%=226元)
- 雇主主动辞退咋办?嫌月嫂打呼噜吵孩子这一类主观原因,提议按日薪补足+赔15%违约金(月嫂可能一月接不上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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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形三:中途换人衔接空缺期
最怕新旧月嫂交接不上!客岁刘姐家用A公司月嫂第10天被辞退,新阿姨第13蠢才到,中间三天咋算钱?签公约时必须白纸黑字写明:
衔接情形 | 费用责任方 | 处理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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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48小时内补人 | 原月嫂按天结算 | 空档期不收费(公约明确才算数!) |
超48小时无替工 | 机构退服侍费+赔违约金 | 逐日退(服侍费÷公约天数×2) |
雇主不要替工等退款 | 月嫂工资算到离户当天 | 机构退残余天数服侍费(扣10%手续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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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价更为重要的四大结算条目(签公约盯死!)
- 日薪算法写分子分母! 是“月薪÷26天”仍是“÷30天”?一字之差差出几百块!(26天是行业准则,30天是坑!)
- 扣款途径表附公约尾页!干7天内/7-15天/15天后违约金比重不一样,写死才不吃亏
- 离户交接单必须具名! 月嫂走前核查:奶粉余量、宝宝红臀情形、物品损坏清单。没具名后期扯皮没佐证
- 押金在竣工后24小时退!防止月嫂顺手带走婴儿小家电(真事!温奶器丢了扯皮半个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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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介司理酒后吐真言:80%中途下户胶葛,都因公约写着“协商化解”! 协商?就是你扯你的理我哭我的穷!上个月经手的案例,张阿姨干了18天因儿媳早产离职,公约只写“提前离职须补偿”,最后闹到派出所各让一步:扣了三天工资抵违约金。要当初写明“客观事由扣5%”,哪来这场撕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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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行干久了就清晰:钱的事越算得清晰,人情反而越好做。常设走人的月嫂亦是上有老下有小,真碰上急事卡着公约底线给人行个方便,转先容的新顾客反而更加多(前次少扣李姐200元,她给先容了三个顾客)。但牢记啊姐妹们:心软能放在钱后面,公约白纸黑字就是咱的护身符!